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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教育学学术型硕士培养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05 点击数: 字体:【小】【大】

教育学

授予学位类别:

教育学硕士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教育学(0401)

二级学科代码名称:

教育学原理(040101)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学前教育(师范)学(040105)高等教育学(040106)

特殊教育学(040109)教育技术学(040110)

制订单位:

教育学院

一、学科概况

教育学科创建于1974年,建校之始,即有教育学、心理学教研室建制。1992年,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2003年获得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2006年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2009年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2010年获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8年获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和应用心理专业学位授权。高等教育学为省重点学科,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学前教育(师范)为国家一流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师范类)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特殊教育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教育学科团队结构合理,现有教授18人,副教授8人,讲师2人,其中拥有博士学位21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5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安徽省级教学名师等12人。近五年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国家级项目10多项,省部级课题40余项,在国内外各类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高层次专著或教材20余部;提交咨询研究报告20余个;荣获各级各类奖励30多个。举办多场国际、全国性学术会议,提高了学科学术影响力。特殊教育专业获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的5000万元专项支持。

教育学学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科发展与服务社会经济文化需求相统一。运用自己学科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五年,获得教育部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2个,与北京市、宿州市、淮北市等地政府部门、企业签订了若干横向课题,经费达300余万元。先后完成国培、省培计划和委托培训8千余人次,受到学员的广泛赞誉,推动了基础教育课程和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

教育学科将继续面向国家和地区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特殊教育人才培养与研究在学科中的关键地位。推动教育学原理、课程教学论、特殊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和教育技术学等学科协同发展,同时支持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理论研究及其实践应用,鼓励学科间融合与创新。立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面向教育问题与实践,紧跟国家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建成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特色鲜明、有一定影响的教育学一级学科。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设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师范)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特殊教育学等六个研究方向(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2013年9月]设置)。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意义

1

教育学原理 040101

本方向以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伦理学、教育史学、脑认知神经与学习科学为理论基础,研究当代学校教育问题,关注学生(特殊需求学生)成长规律。研究特色领域包括教育的本质及规律、教育生态现象、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信息化教育规律、课程资源开发与评价等。

2

课程与教学论

040102

本方向主要基于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和当代社会变革需求,探索课堂教学实践中的共性问题,研究课程与教学的基本思想、理论、规律与原则,构建与推广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策略,探究有效教学的评价等。并已经在相关领域中取得较好的成果。

3

学前教育(师范)学 040105

围绕学前教育基本理论、课程与教学实践、游戏活动设计与开发、学前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学前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等为主要内容,关注幼儿教育改革的新动态等在学前教育科学课程活动课程以及游戏等方面研究特色鲜明。

4

高等教育学 040106

以高等教育研究中前沿热点为抓手,融入多学科理论与实践、技术与方法,在高等学校的学术制度、教育信息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创新发力,在大学制度、现代大学章程、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卓越教师培养等方面有突出成果。

5

特殊教育学 040109

聚焦特殊儿童的身体康复、培智、融合教育、心理健康等主题,从心理学、教育神经科学、社会学等跨学科视角,探索特殊教育基本规律、方法与技术、应用与评价等。在融合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6

教育技术学 040110

主要研究教育信息化基本理论与实践的前沿问题,秉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理念,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要素和活动融合的路径与过程、模型与方法、应用与评价等前沿展开研究,并在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教学分析、教学设计等领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三、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能够独立从事科研创新工作的教育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方、作风正派;

2.具有扎实的教育学基本理论修养,能够熟练教育理论、各种研究方法和现代技术工具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量;能胜任教育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养成严谨、勤奋、创新的学风;

3.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具有比较开阔的国际视野;

4.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学术素养与科学精神的人才,且能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身心健康。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但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须自理。

五、培养方式

1.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式采用导师负责制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组织师生见面,进行师生双向选择。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既发挥导师的指导力量,又发挥整个导师集体培养的优势。导师和导师组做好研究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协助学院、职能部门处理研究生的突发事件。

2.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方向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在指导方法上,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同时设立方向点长,统筹各方向课程教学,用以对培养质量反馈管理等。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以及研究生个人的特长与才能,努力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积极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培养研究生自己获取知识的能力,帮助研究生按时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促进研究生积极主动发展。既重视研究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方面能力的提升,又重视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3.研究生培养监控机制

根据国家、学校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抓好入学教育、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实习、查重、外审、预答辩、答辩等关键环节,对研究生进行全方位的“体检”考核,根据关键时间节点,重要环节,对标对表,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和实践环节的管理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7学分。课程学习至少为32学分,其中,公共课学位课4门,7学分;基础课5门,10学分;专业课3门,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3门,不低于6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实践活动2学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综合英语

68

3

1

考试

英语写作

34

1

2

考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4

2

1

考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7

1

2

考试

中外教育史

36

2

1

考试

教育研究方法

54

3

1

考试

教育研究前沿专题

36

2

1

考试

教育基本理论

36

2

1

考试

学术论文写作指导

18

1

2

考试

教育学原理

教师教育专题研究

54

3

2

考试

教育哲学专题研究

54

3

2

考试

中外教育经典名著研究

54

3

2

考试

高等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54

3

2

考试

高等教育管理

54

3

2

考试

大学课程与教学论

54

3

2

考试

学前教育学

学前儿童认知发展与教育

54

3

2

考试

幼儿园课程与管理

54

3

2

考试

学前儿童游戏理论与实践

54

3

2

考试

特殊教育学

特殊儿童认知心理学

54

3

2

考试

特殊教育发展模式

54

3

2

考试

融合教育理论与实践

54

3

2

考试

课程与教学论

现代课程论

54

3

2

考试

教学原理

54

3

2

考试

教育与课程文化

54

3

2

考试

教育技术学

信息化教育新理论

54

3

2

考试

教育大数据与学习分析

54

3

2

考试

信息化教学环境设计

54

3

2

考试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教育学原理必选)

36

2

2

考查

教育热点研究(教育学原理必选)

36

2

2

考查

课程与教学专题研究

36

2

2

考查

教育生态专题研究

36

2

2

考查

劳动教育专题研究(劳动教育方向必选)

36

2

2

考查

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必选)

36

2

3

考查

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学必选)

36

2

3

考查

高等教育组织理论

36

2

3

考查

高等教育社会学

36

2

3

考查

中外儿童教育思想史(学前教育学必选)

36

2

3

考查

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学前教育学必选)

36

2

3

考查

学前教育研究热点与动态专题

36

2

3

考查

学前融合教育专题

36

2

3

考查

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特殊教育学必选)

36

2

3

考查

认知神经科学(特殊教育学必选)

36

2

3

考查

特殊教育课程设计与开发

36

2

3

考查

特殊儿童个案研究

36

2

3

考查

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教育创新研究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必选)

36

2

3

考查

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必选)

36

2

3

考查

中外教学思想史

36

2

3

考查

课程与教学论流派研究

36

2

3

考查

教育技术前沿研究(教育技术学必选)

36

2

3

考查

教育技术文献精读(教育技术学必选)

36

2

3

考查

教育人工智能

36

2

3

考查

虚拟现实教育研究

36

2

3

考查

补修课

教育学基础

54

0

考试

普通心理学

54

0

考试

培养环节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

3

考查

中期考核

4

考查

学术活动

2

1-4

考查

实践活动

2

3-4

考查

注:入学教育和就业指导各2学时纳入培养过程

2.教学方式

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采取讲授与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鼓励采用基于网络平台的教学、基于问题教学、基于案例教学、演示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理论知识讲解等多种教学模式进行教学。注重硕士研究生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课程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成绩及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专业课经学院批准,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所修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研究生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学位课程(含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两次重修后仍不及格,应按学校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各专业补修2门本科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但未完成和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4.课程安排

公共学位课由硕士研究生处统一安排授课时间,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由学位点所在学院根据课程内在联系、系统性、衔接性、相对均衡性等基本原则灵活安排。

七、学位论文开题

所有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之前,应向研究生导师和论文指导小组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等;课题的创新性、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研究工作成绩。开题报告格式按照学校或学院相关模板填写。

论文开题安排在第3学期期末。开题报告经考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写作阶段。第一次开题未通过者,可在2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将推迟到与下一届研究生同时开题。

八、中期考核

所有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安排在第4学期期末,所有硕士研究生在完成主要课程学习时,要进行一次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的全面考核,实行分流。学生须填写提交《bd官方登录页面 研究生中期筛选表》。达到要求的,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九、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是所有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安排在第1-4学期。每位研究生在读研期间要举行不少于1次的专题讲座,讲座的内容要尽量与毕业论文的选题相关;举行讲座要交相应的材料,包括讲座的提纲、讲座的记录等;研究生平均每学期要听2次以上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读研期间不少于8次。

十、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安排在第3-4学期,研究生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主要深入大中小幼等教育部门、教育机构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管理活动和教育研究,实践内容应能将自己所学专业理论和方法与教育实践中的困境、问题相结合,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在实践中升华对理论的认识。

实践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考核“合格”为通过。教学实践的形式可以是参加课堂教学/活动、实验、作业、活动方案、课程论文、毕业论文辅导与指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研究等。

十一、毕业科研相关要求

学术研究是学术型研究生的重要任务,研究生必须开展高水平、创新的学术研究,学术型学位申请人在读期间应获得反映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成果,需提交至少一份高质量的原创性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必须经过研究生导师组审核通过)。

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bd官方登录页面 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取得体现创新价值和服务贡献的高质量实践成果。

十二、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bd官方登录页面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条例》执行。

1.学位论文选题

论文题目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选题既要兼顾学生的兴趣和特点,又要考虑社会需要和学术发展状况。选题要与专业方向相一致。毕业论文 完成的难度、创新要求要与培养目标所设定学生应达到的知识储备、素质要求相一致。

2.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之前,应向导师和论文指导小组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相关要求和规定见第七条。

3.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检测、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少于三万字。论文规范依照学校和学院具体规定执行。学院组织在第五学期末或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内进行论文预答辩。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评阅实行导师审查、学院同行专家初审、论文相似性检测和学校外审四重把关。

论文相似性检测:论文总相似比小于15%的,通过检测,由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自行修改后,论文送审;相似比≥40%的,本学期不受理论文送审和学位申请事宜,延期一年答辩;相似比在15%(含15%)-40%之间,需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复检一次,若比例仍然≥15%的,延期一年答辩;对于二次检测相似比≥15%的,如果导师就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写出书面说明并作出担保,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后,可以论文送审。

学校外审:答辩前聘请2名与学位论文相关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校外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1名。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评阅人中若有1位及以上持否定意见,学位申请人将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若其中1位评阅人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经指导教师、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后,可以再送1位同行专家评阅,评阅成绩仍不合格的,该学位论文即为不合格,须延期半年或一年方可重新申请学位。

论文答辩:论文评审通过后提交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进行正式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应修改论文,并再次申请答辩,两次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论文答辩通过者,学院、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者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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