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高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通知
关于转发高校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教人〔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2022年高级实验师及以下实验系列职称申报和评审标准,仍按皖教人〔2010〕1号文件执行,正高级实验师申报评审标准按皖教人〔2022〕2号文件执行。从明年开始,高校实验系列职称申报和评审标准全部按皖教人〔2022〕2号执行。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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