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文件> 详细内容

政策文件

中共bd官方登录页面 委员会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9 22:20: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做好学校统战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党外代表人士建设好高水平师范大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

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是做好学校统战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有利于调动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保持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形式

学校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一般应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或参加。主要包括以下两大类:

第一类是传达性质的会议和活动,即: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中央、省委和教育部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由校党政领导根据工作安排负责传达,由校党委统战部根据传达内容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第二类是工作性质的会议和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学校党代会和党代会年会、教代会暨工代会,由学校根据会议安排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联会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如党代会年会、教代会暨工代会合并召开,已是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的党外代表人士不再另行邀请;

2、学校改革发展研讨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会、重要制度政策咨询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由学校根据会议和活动主题,结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联会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职责与岗位属性,确定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党外代表人士对象和范围;

3、校党委每年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邀请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有一定代表性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征求意见会和活动;

4、学校年度工作总结与部署会,由学校安排担任行政部门和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的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统战工作。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检查总结全校统战工作。

2、加强考核检查。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督促检查。

3、完善制度体系。

1)坚持完善校情通报和决策咨询制度。学校党委和行政定期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干部人事等重大问题,或进行决策咨询,广泛听取并认真研究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每学年不少于1次,重大事件随时通报。

2)坚持完善校领导交友联谊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与党外代表人士定期开展谈心活动。联系交友形式可以多样,如重大节日走访看望、谈心交流、约请面谈、慰问补助、解决困难、组织活动等。

3)坚持完善反馈督办制度。学校办公室会同党委统战部及时整理党外代表人士在协商会、座谈会、考察调研等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按职责范围分送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向党外代表人士反馈,同时抄送学校办公室和党委统战部。反馈意见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实际,参考上述规定,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所在单位重要会议和活动。

5、校党委统战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重要会议和活动事宜,积极支持校知联会工作。

6、本办法由校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