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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2 15:54: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bd官方登录页面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的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有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在籍在读研究生含非全日研究生)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3328日前,相关学院将《研究生课程补考报名汇总表》(附件1)、《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2)统计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研究生处不接收研究生个人名义报送的补考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考报名相关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补考申请

申请补考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2),学院审核确定。

注:各类课程的补考申请均须按规定提交至申请人所在学院。

2.组织考试

公共课程《综合英语》的补考定于2023年4月1日9:00-10:40举行,考试地点为相山校区文北307教室

除研究生公共课外,其他所有课程的补考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并实施。2023328日前,相关学院须将《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安排表》(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处备案。相关学院的补考工作须在202343日前完成。

3.成绩录入及报送

相关学院须在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将补考课程成绩单及《研究生课程补考成绩验收单》(附件4)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并由阅卷教师同步将补考成绩录入系统。

四、相关要求

1.各门补考课程的考核形式应与原考核形式一致。

2.各门补考课程的命题教师原则上应与原命题教师为同一人。

3.因违法违纪、考试作弊等原因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课程不允许申请补考。

4.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不含补考不合格的课程)仅有一次申请补考的机会。

5.不按规定申请补考或申请补考但未按规定参加补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6.考核合格的课程不得再申请补考。

7.各学院须提醒研究生及时查询本人上学期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以免丧失补考机会。

8.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研究生课程补考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2-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docx

附件3-xx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安排表.xlsx

附件4-研究生课程补考成绩验收单.docx

附件5-bd官方登录页面 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及管理办法(修订).doc

bd官方登录页面 研究生处2023年3月22日


终审: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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